2017年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创业洽谈会暨秋季人才交流大会
开始时间: 2017-10-21
结束时间: 2017-10-21
招聘城市: 呼和浩特
详细地址: 内蒙古展览馆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48号)

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就业,我中心决定举办“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创业洽谈会暨秋季人才交流大会”,会期一天。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,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主办、承办及技术支持
主办: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承办: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
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
二、时间
2017年10月21日(星期六)8:30-12:00。
三、地点
内蒙古展览馆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48号,可乘3路、23路、27路、29路、31路、53路、59路、66路、75路、92路公交车到达)。
四、规模和参会对象
大会拟设展位120组,拟邀请区内外知名度高和实力较强的国有、集体、股份制、外商投资、高新技术、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进场招聘,预计将有近万余人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、管理人才、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会。
五、宣传及服务
1、在《内蒙古晨报》、《北方新报》、内蒙古人才网、内蒙古劳务网和短信平台发布招聘会会讯。
2、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,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。
3、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。
六、其它
有单独刊登广告或在场内外悬挂条幅、汽球等特殊要求的,需在10月1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,以便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。
大会布展时间为10月20日14:30—16:00,参会单位须在10月21日上午8:30前凭摊位证入场,做好参展准备工作。《人才交流意向表》由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发放,10月21日12:00开始撤展。
八、展位服务项目
展位费用:1000元/组(举办方为用人单位补贴700元/组,参会企业只需负担300元/组),规格:(1m2×3)/组;
1、桌子1张、椅子2把,眉头一张 。
2、招聘海报1张(0.70×1.06米),用人单位需提供招聘信息,否则视为放弃打印。
3、交流意向表100张。
4、两名工作人员饮用水。
5、此次大会招聘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现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及《内蒙古人才信息报》免费刊登。
九、注意事项
1、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、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。
3、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,违者取消参会资格。
4、用人单位报名办理展位时签定《诚信招聘协议》、规范《招聘简章》和公示《薪酬社保与签约状态》等内容。
5、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、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。
6、求职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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